关于开展2022年 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-05-29 人气:0
皖安协〔2022〕 21 号

关于开展2022年
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通知
各会员企业,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、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通知》要求和省应急厅工作部署,今年6月将开展第21个全国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,主题是“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”。为落实好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,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,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,省协会继续在“皖安大讲堂”平台上设立了“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”学习专栏,为企业免费提供安全教育视频节目。为扎实推进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深入开展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会员单位,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要按照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整体安排,充分发挥好“皖安大讲堂”安全教育视频的作用。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,学习国务院安委会《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》,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各项责任落实,教育引导广大企业领导干部及员工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、落在行动上;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学习,进一步提高企业领导干部和员工的安全意识;通过事故案例学习,吸取教训,并结合本企业实际,认真排查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,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。
二、省协会各副秘书长要充分履行职责,督促、推动本单位、本地区、本系统的企业深入开展“安全生产月”和安全教育视频学习活动,使企业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,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。
三、其他各企业、各有关单位也要充分运用好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优势,通过“安全生产月”和安全教育视频学习活动,认真解决安全生产仍然存在的问题,消除隐患,确保企业本质安全。
2022年05月09日